大发注册|大发注册
大发注册2023-01-31 16:05

大发注册

甘肃张掖:“匠心”赋能“非遗”传承******

  甘肃张掖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

  “匠心”赋能“非遗”传承

近日,走进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职教中心,操场上彩条飘扬、人头攒动,顶碗舞、打夯歌、面塑、树皮木塑画等“非遗”技能项目令人目不暇接,吸引众多师生驻足观看。

  这是该校今年举办的县级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上的一幕。“把‘非遗’技能纳入市级技能大赛,让匠心遇上传统文化,这是一种双赢之举,既承载了中职学生对技艺之美、匠心之美的再认识,也让学生们感悟到了中华文脉,增强了文化自信。”民乐县职教中心副校长颜鹏说。

  2010年以来,张掖市将地方丰富多彩的“非遗”项目引进课堂、融入师生生活,并纳入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传,推进“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有效增进广大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与情感,促进了“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和发展。

  山丹培黎学校教师高云琴是市级“非遗”传承人。近年来,她通过多样的活态传承方式,大胆创新烙画工艺,积极尝试纸烙画创作,使其焕发新生。

  2015年,高云琴主持成立了“民间工艺传承与创新工作室”。由她申报的纸烙画开发及人才培训项目被列为张掖市重点人才发展项目,仅工作室就培养近1000名学生,不仅学习掌握了剪纸和烙画技术,多人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项。

  目前,张掖市的7所中职学校均把“非遗”文化作为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载体,将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融入专业课教学和多姿多彩的社团活动,通过常态化的技能大赛等活动,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助推乡村振兴。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在长期的繁衍发展和历史变迁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风习俗和传统文化,积淀了涵盖语言、文学、历史、民俗、歌舞等诸多领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此,该县职教中心开设了以裕固族服饰配件、皮雕、刺绣等为主的“非遗”技艺传承课程,邀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定期到校授课,并采取“工作室+项目+产品”的模式,充分发挥民俗文化模块化教学优势,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并肩同行,促进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此外,县上还设有裕固族刺绣、婚俗、服饰、民歌和织褐子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通过定期举办各类民俗文化节会、培养工艺传人、开发特色创意产品和“非遗”进校园常态化等方式,唤醒了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生命力。(本报记者 尹晓军 特约通讯员 王增智)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大发注册地图